遗嘱需满足哪些条件有效?
2026-01-26苏州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遗嘱需满足哪些条件有效?
1.主体资格:立遗嘱人必须是成年人(即年满十八周岁),并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真实意图:立遗嘱时不得受到欺诈、胁迫等外部因素的影响,确保所立内容反映了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3.法定形式:我国法律承认多种形式的遗嘱,包括但不限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在紧急情况下)、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公证遗嘱。每种形式都有特定的要求以保证其有效性。
4.见证人要求:对于某些类型的遗嘱(如代书、口头、录音录像),还需要至少两名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确认。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至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遗嘱应当明确具体,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遗嘱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者录音录像方式设立遗嘱;但以书面形式设立的,应当由本人亲笔书写或打印,并由其签名注明日期;以录音录像方式设立的,则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在危急情况下,自然人可以口述遗嘱,但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机解除后能够用其他方法设立遗嘱的,原口述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人可以在公证机关申请对遗嘱进行公证。经公证的遗嘱具有最高效力。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或者变更自己所立的任何一份遗嘱。新立的与旧立的内容相抵触时,以最后所立为准。
合同纠纷能否通过公证解决?
合同纠纷通常指的是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等。公证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对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予以证明在合同纠纷的解决上,公证主要作用于预防层面,即通过事前对合同内容或相关事实进行公证,增加其证据效力,从而减少未来可能发生的争议;但一旦合同纠纷已经发生,公证本身并不能直接作为解决手段来处理这些纠纷。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经依法设立的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为了确保遗嘱的有效性,不仅需要关注立遗嘱人的主体资格及其真实意图,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选择合适的形式来设立,并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以完成相关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