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船舶优先权会丧失掉?
2025-12-15苏州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什么情况下船舶优先权会丧失掉?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船舶优先权的丧失主要发生在以下几种情况中:1.债权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未向法院提起诉讼;2.船舶所有权转移后,原所有人的相关债务不再享有优先权;3.通过合法程序(如拍卖)处分了船舶,并且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所有优先权项下的债务,则未获清偿部分的优先权也随之消灭。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五条:“下列各项海事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五)为救助海上遇险人员的人身安全而支付的费用;(六)船长、船员及其他在船上工作人员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以及社会保险费用;(七)引航费;(八)港口规费;(九)依法应由船舶所有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六条:“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前条规定的海事请求权,自请求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即消灭。”
行使船舶优先权的期限是多久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行使船舶优先权的期限为一年。该期限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是,如果从权利产生之日起超过两年的,则即使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也丧失了行使船舶优先权的权利。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六条
“船舶优先权,除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
(一)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
(二)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
(三)船舶灭失。”
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涉及船舶优先权的相关方需要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尤其是关于时效性方面的规定,避免因疏忽而导致权利丧失的情况发生。同时,在处理与船舶有关的交易或纠纷时,也应当谨慎行事,以防止无意间丧失了可能存在的优先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