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程序具体怎样?
2025-12-15苏州企业法律顾问律师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程序具体怎样?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合伙企业在发生解散情形后,应当及时成立清算组,负责处理与清算相关的一切事务。清算组成员通常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由法院指定。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清理合伙企业的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处理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清缴所欠税款及其他费用;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等。清算结束后,清算人还需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七条:“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一)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三)清缴所欠税款;(四)清理债权、债务;(五)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六)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条:“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人责任范围与形式是什么?
合伙人责任范围与形式主要取决于合伙企业的性质以及合伙协议的具体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人责任主要有两种形式:无限连带责任和有限的责任。对于普通合伙企业而言,所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则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大类,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条 有限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二章第一节至第五节关于普通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的规定。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在我国成立的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根据其所处的地位(即是否为有限合伙人)以及合伙企业的类型(普通合伙或有限合伙),其责任范围与形式会有所不同。
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是一项复杂且重要的法律程序,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具体操作步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整个流程合法合规地完成。
